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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湖游客须知


景区公告

  为了保护翠湖公园的园林景观,维护公园正常的游览秩序,为广大的市民、游客提供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的游园环境,制定以下游园规定:

  1.禁止在公园燃放烟花爆竹及携带其他易燃易爆和妨碍公共秩序的危险品进入公园。

  2.禁止在公园内兜售商品、派发宣传品、发放和粘贴小广告及从事其他商业性活动。

  3.禁止携带宠物入园和在公园内放生。

  4.禁止在公园内狩猎、打鸟、钓鱼等,禁止惊吓、捕捉、伤害动物。

  5.禁止在公园内游泳,自带娱乐设施在湖塘内游玩。

  6.禁止早上十点以后,在公园水月轩、金鱼岛以外的公共区域开展歌舞表演或晨练活动。

  7.禁止在公园赌博、吸毒、斗殴、乞讨及从事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动。

  8.禁止在公园有禁烟标识区域内吸烟,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除紧急情况的公务用车外,任何外来车辆(机动车、燃油助力车、非机动车)未经公园许可,不得进入公园。

  10.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园将予以处罚或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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